河道清淤的三個注意事項不能損害生態系統
伴隨著水十條的深入推進和河長制的實施,各級政府加大了對河流水環境的保護力度,圍繞水環境質量改善這一核心,全面實施了截污控制、底泥清淤、暢水引流等綜合治理措施。
近日,基層調查發現,個別地區對河道清淤缺乏科學認識和深入調查,單純認為清淤是將底泥挖出來清理,以致于個別河道或河道某段原有的沉水植物和水生動物也被清理。河流生態系統能消除水中的養分,使河流具有自凈能力。這樣的清理淤泥,無疑會讓原本不豐富的生態系統遭受滅頂之災,其治理效果自然也就大打折扣,甚至事與愿違。
水體生態系統對于改善河流水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而且其形成過程是漫長的,一旦被人為破壞,修復難度很大。因此,邊肖認為,河道清淤公司必須以維護水生態系統為基本原則,采取更科學的方法,根據河道條件進行疏浚。
一要系統調查生態系統。受專業機構委托,摸清河道水生態系統實情,全面掌握種群種類、分布水域、生長狀況等,為開展河道清淤工作提供了詳細資料。
二要充分論證清淤影響。為證明是否需要清淤,提到河道整治時走的誤區是底泥清淤。根據河道生態系統狀況、河道功能定位、水文水資源、底泥堆積程度等因素,對全河或某一段進行清淤工作進行科學論證,研究清淤對河道水生態系統的利弊影響。
三要精準制定清淤措施。沉水植物的生長狀況因河河流的不同河流,沉水植物的生長狀況也不同。所以,對于哪一段如何清淤,到底該清淤多少底泥,都要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,避免從頭挖到尾,使其生態系統被破壞。